没有互联网的年代,原创者们能推向公众的作品是少之又少。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渠道的拓宽,利益越来越大的时候,原创者却成了剽窃者的获利渠道。
网络侵权,成了原创者们的阴影……
2006年5月,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作家庄羽作品《圈里圈外》,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公开道歉等,限期15日执行。
2016年,电视剧《锦绣未央》热播,但随之而来的,是多达2000余万字的原著小说,涉嫌抄袭200余本小说,从2016年9月到2017年2月,先后被沈文文、张之帆、傅世瑾、程云峰等在内的12位作者陆续起诉,堪称有史以来抄袭比例和维权规模最大的侵权案件。
这几个备受关注的侵权案,都在经过旷日持久的诉讼后胜诉,而原作者所获赔的金额,却远远不能与抄袭者所获得的利益相比。
另一领域
自媒体兴盛,那些没有任何原创能力的抄袭者们,不管是从外网扒文,还是照片盗用,二次编辑洗稿,开始形成效率极高的流水线。
网络环境下原创作品呈现数字化、公开化、公共化、无国界化,这使得侵权具有成本低、数量大、范围广泛、关联复杂、隐蔽性强与举证困难的特点,引发大量故意与重复侵权。
而侵权纠纷又常常使原创者陷入“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举证难度大”的困局。
庞大利益的背后,维权成本高、举证难度大,加上网络数字产品的知识产权几乎没有了地域性,也给申诉、报案和追责带来了较大难度。
于是,催生侵权产业链!
那么,被侵权我们该如何维权?
一、证明自己是原创者
最好的方法是作品完成后,第一时间去“中国设计之窗”申请版权。
二、证明对方是否存在抄袭
如果抄袭者只是生搬硬套,那么举证问题上不存在障碍,对方也很难抵赖。但如果抄袭者修改作品甚至还通过二次创作,这对于普通作者在取证及再认定起来就困难多了。遇到抄袭后,除了要保存自己是原创者、自己的作品创作在先的证据,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要保存对方抄袭的证据。
《著作权法》修改后,现在的抄袭举证就简单多了。例如:公众号、微博等,只要通过截图、录像等方式保存对方的侵权页面,再通过公证部门固化证据就可以了。
三、直接找专业的法律团队
【设计之窗原创作品维权法律中心】专业的律师团队为你解决问题,维权的话一般采取线上立案形式,比原有的线下立案流程更加简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