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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如果不备案,难以保护作者权利!

2017-12-14 40728 0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因此,在我国,著作权自动取得,以作品创作完成之日作为著作权取得之日。例如,设计师A在2008年1月1日完成一件作品,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设计师A就拥有了这件作品的版权。可是,谁来证明这件作品是你设计的?谁来证明你是2008年1月1日设计完成的呢?创作完成的时间越长,就越难证明你的权利。
  作品备案的作用:客观记录作品完成时间、作者、内容。如果不备案,就难以证明自己是真正的作者。大量案例说明,侵权人往往不承认自己侵权,并且伪造证据说自己就是作者,由于难辨别真假,很多设计师因没有将作品备案而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设计公司将作品备案尤其重要!

     员工与公司发生版权纠纷的情况很多,员工离职后将公司作品带走的也很多,公司要证明作品为职务创作,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就应该将属于公司的作品全部备案。
   公司在业务中为客户提供大量的创意方案,这些都是公司的无形资产,即使哪些没有被客户选上的作品也有很大价值,如果不加以保护,公司财产就可能遭遇损失。
        

     作品完成之后立即备案



       在创作完成后的第一时间内,在作品交与客户或公开发表之前将作品备案,如果一旦发生版权纠纷,备案的证据力最强,他人不可能再有比备案更早拥有作品的证据。因此,在作品完成之后立即备案可以得到最佳的版权保护。
      

     对应聘求职有好处



       在招聘设计师的时候,很多人拿别人的作品应聘,招聘方很头疼,要花费很多时间来考核,那些拿真实作品应聘的人也苦恼。现在,应聘者先将作品备案,拿着备案证书找工作,既证明自己的实力,又证明自己的诚信。同时,这种尊重知识产权,办事严谨认真的态度,会得到招聘方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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