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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征集农产品品牌广告语和LOGO标识设计

2017-10-12 33761 0
桂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农业品牌化建设力度,提升桂林农产品品牌形象,增强桂林农特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及知名度、认知度,深入挖掘、提炼桂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独特价值,创建桂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战略系统,现面向社会开展“桂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 主办单位
  桂林市农业局
  二、承办单位
  中国农业网、浙江瞬时达网络有限公司
  三、征集时间
  从2017年9月21日起至2017年10月20日截止。
  四、征集内容
  桂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围绕“桂林农产品、桂林沙糖桔、桂林葡萄、桂林月柿、桂林罗汉果、桂林荔浦芋、桂林桂花茶”一个公用品牌六大产品进行建设。征集内容包括:
  1.桂林农产品广告语。包括:桂林农产品公用品牌广告语1件,桂林沙糖桔、桂林葡萄、桂林月柿、桂林罗汉果、桂林荔浦芋、桂林桂花茶六大农产品广告语各1件。
  2.桂林农产品Logo标识。包括:桂林农产品公用品牌Logo标识1件,桂林沙糖桔、桂林葡萄、桂林月柿、桂林罗汉果、桂林荔浦芋、桂林桂花茶六大农产品Logo标识各1件,共计7件/套。
  五、征集对象
  主体不限,个人和企业均可参加。
  六、征集要求及作品规格
  1.应征作品(广告语及Logo标识),须符合《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言简意赅、新颖独特、主题突出,充分反映桂林历史、人文、地理及农产品特色。
  2.广告语要求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Logo标识要求富有地域特色和文化寓意,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清晰度高、容易辨识。
  3.Logo标识要求“桂林农产品、桂林沙糖桔、桂林葡萄、桂林月柿、桂林罗汉果、桂林荔浦芋、桂林桂花茶”一个公用品牌六大产品风格统一,且成套(7件/套)。
  4.应征Logo标识稿件须为A4规格彩色电子稿(电子稿件为jpg格式,分辨率150dpi以上;入围后,再提供可修改制作的原始文件)及300字左右的设计理念说明。
  5.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明显区别于其它品牌及商标名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七、应征方式
  1.关注“农业网Agronet”微信公众号,进入导航栏“桂林农产品广告语&logo”即可参加投稿。如有内容一致的以先投稿者优先,按微信平台提示填写真实姓名—手机号—地址—农产品名称—广告语/Logo标识(可重复提交不同作品)。
  2.应征作品可通过电子邮箱2040144248@qq.com(丁广露0571-86713545)投递,邮件主题需注明“桂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征集”字样,邮件正文附上姓名和联系电话。应征广告语,需通过word文本的形式添加附件发送。应征Logo标识,请标注农产品名称以及Logo标识,如桂林农产品Logo标识,投递作品均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征集方不接收超过截止日期的任何应征作品。
  八、评选方式
  1.作品初步评审。征集方依据本征集公告要求,对应征作品进行初步筛选与评审,选出符合要求的广告语和Logo标识。
  2.网上评选。通过“农业网Agronet”微信公众号进行第二轮评选。
  3.专家评选。征集方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媒体监督下,现场评选入围的应征作品(广告语及Logo标识),采取盲评方式进行评审,择优评出优胜作品。评审结果将通过桂林农业信息港、中国农业网以及农业网Agronet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适时公布。公示期一周。
  九、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征集“桂林农产品、桂林沙糖桔、桂林葡萄、桂林月柿、桂林罗汉果、桂林荔浦芋、桂林桂花茶”广告语各1件。入围作品每件奖金及作品著作权转让费3000元,并设人气奖1个,奖金4000元。同时,由征集方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
  2.本次活动征集“桂林农产品、桂林沙糖桔、桂林葡萄、桂林月柿、桂林罗汉果、桂林荔浦芋、桂林桂花茶”Logo标识7件/套。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人气奖。一等奖1个,奖金12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8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5000元;优秀奖5个,奖金3000元;人气奖1个,奖金5000元。同时,由征集方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
  3.获奖结果将于2017年10月下旬,在桂林农业信息港、中国农业网以及农业网Agronet微信公众号公布获奖名单。
  十、征集须知
  1.每个应征主体应征的作品(广告语及Logo标识)不得重复,不向征集方交纳任何费用,创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除奖金外,征集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
  2.应征作品(广告语及Logo标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征者提交的作品须原创,同时未赠送或授权他人对该作品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或开发,且最终使用人在使用该作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否则,一切责任由应征者自负。
  3.本次活动入围作品的版权、著作权等一切权益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综合专家意见,有权对征集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对所有入围作品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使用等。入围作品不得再进行参赛、应征、转让等行为,否则,征集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征集方对延期送达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遇特殊原因,征集方有权调整本征集活动日程安排。
  6.投送应征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获奖优胜作品的应征主体,须按征集方要求及通知时间,签订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未按要求签订的,视为放弃作品著作权。
  7.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十一、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广露
  固定电话:0571-86713545
  手机号码:13429696885
  E-mail:2040144248@qq.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路279号经纬创意产业园12幢1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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