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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上留责任人名字 发生事故终生追责

2015-07-13 13645 0
  当前,我市(长春)已进入施工黄金期,重点工程建设和建筑工程都已开工。12日,长春晚报记者从全市建设系统安全质量工作会上了解到,我市建立了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名字永久留在建筑物上。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不管走到哪里,不管退休或离职,都要被追责。

  去年,我市建设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共组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单体工程3438项,查处一般隐患1521条,对42项工程进行了停工整改。今年,我市各项工程已开工,建筑施工等领域的危险在增加。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路要求,凡是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一律停工整改;凡是参与非法违法建设的,一律计入不良行为并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凡是因质量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一律公开曝光;凡是有问题拒不整改或屡纠屡犯、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清出建筑市场。

  城市的供水、供热、供气安全是重中之重,年内要完成更新改造、新建供水管网100公里、高危燃气管网150公里,新增天然气管网100公里,改造老化供热管网100公里,撤并改造小锅炉100座,确保不发生大面积停水、停气、停热事故;汛期将近,我市将开展排水井盖、道路积水点、危险河道湖面隐患整治,严防排水井夺命伤人等事故发生;公园景区须加强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停运;及时砍伐枯死树木,防止砸人伤物;集中连片的危楼危房,将被优先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我市继续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按照工程永久性标牌制度,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名字永久留在建筑物上。凡是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或未切实履行相应职责,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都要倒查经办人员的法律责任,不管走到哪里,不管是提拔还是退休、离职,都要追究责任,违反党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涉嫌犯罪的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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