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设计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书风堂回复公司十年庆典logo被指抄袭一事

2013-06-18 10150 0
  整个事件中,没人问过我:老王,你到底是抄的还是自己画的? 如果门神是一个中国传统文化形象,那么你能照着画我也能照着画。如果用汉字笔画来构图是一种创作手法,那么你能用我也能用。


  1、本来是为了书风堂公司成立10周年庆典时做T恤,2012年夏天创作的一款logo,就是个花钱的没一毛钱利益的事儿,没想到惹来这么大麻烦,我想我必须出来澄清一下。

  2、本事件的当事人双方是:王书风和查鹏飞,事件被指王书风抄袭查鹏飞作品,与他人无关。其中:查鹏飞=@查九任-ZhaJiuren(网名);王书风=书风堂(公司名)=@平面江湖(网名)。

  3、从2013年6月9日@平面为墙发出含我公司海报的微博算起,到6月13日端午节归来我第一次看到消息,到今天6月17日短短8天时间里,造成93条评论和转发,其中个人和公司微博70个,设计组织及媒体官博23个,仅@广州平面设计师联盟就有2363位粉丝@平面为墙官博652粉,平面为墙和平面江湖QQ群也超过500人,最雷的是居然有@华商报,靠,粉丝96万人。真是好事不出门臭事传千里啊,我想我必须出来澄清一下,要不然背着个抄袭的骂名,我以后在设计圈子里,还能混吗?

  4、关于我公司这个logo的创作过程,我在2013-5-11的一次设计交流活动中有过详细解释与说明,幸好留有视频,现把链接发这儿,时长55分钟,烦请过目,有助于了解事情真相:视频地址1:http://t.cn/zT3RjbG; 视频地址2:http://t.cn/zT3RjbG。(感谢@平面帝国 张生海先生拍摄并提供视频)

  5、下图为我们参考过的门神画和木板年画,在视频中也出现过:

  6、下图为我公司参考的原图与设计成品的比较,此图在视频中也出现过:

  7、下图为本次事件争议的焦点,书风堂作品与查鹏飞作品的比较:(那差别还大着呢)

  8、下图为两人作品重叠轮廓线对比图 、书风堂作品反白线条明细图:

  9.果门神是一个中国传统形象,那么你能照着画我也能照着画;除非那不是门神,而是你个人专属形象,那我肯定会侵犯肖像权。

  如果用汉字笔画来构图是一种创作手法,那么你能用我也能用;除非你申请过专利,说用笔画构图是你发明创造的,别人自然不用。
  
  实际上我不光能用这手法画秦琼,还能用来画尉迟恭,还能画敬德(不同版本),甚至用来绘制关羽和张飞。(以下均为书风堂作品)

  下图为书风堂“征战拾年”系列作品“设计十年”及原图比较:


  10、下图为书风堂“设计十年/征战拾年”系列作品:秦琼、敬德及原图比较:

  11、下图为书风堂“设计十年/征战拾年”系列作品:关羽、张飞及原图比较

  12、以上六幅作品,均为书风堂作品,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上传矢量源文件供大家下载,一来验证是否如图所示,二来能为人所用何尝不是件好事?你只要不用我书风堂三个字(书风堂确实是注册商标的),其他的随你怎么用都行。

  说到这儿 我就想问一句,整个事件中,怎么没人质问过我:你到底是抄的还是自己画的?那样起码我还有个辩解的机会,而不是直接给我晒到众目睽睽之下,若背个这名声以后谁还找我干活?想让我失业?

  13、但是我必须声明一点:在做这些设计之前,我确实看过查鹏飞老师(@查九任-ZhaJiuren的作品。这一点我之前承认,现在承认,以后也承认。并且深受启发,引发这一些列创作。如果这是一种方法的话,对一个做设计的人来说看一眼就会了,根本就不用抄。

  我在上面公布的视频里(详见第4条)第45和48分钟,两次提到过受别人作品启发。只是当时并不知作者是谁,但确实说了。

  我在6月13日(端午长假后第一天上班)下午16:11时看到整个消息,16:19时就微博私信了査鹏飞老师,并坦白承认曾看过他的作品,且上传了3张图片和那段视频请他过目。不指望别的,求一个客观评价,给个借鉴名分,以后好做人,但千万别说我抄袭,我不同意。

  从13日~14日,我与査老师保持着私信联系,虽未谋面,但仍觉得他是个温和的人,实际上整个事件中,査老师也就转发过他同学@李冠林LiGuanlin一个微博并评论,至我今日发帖前也就只说过这一句话"将书风堂作品删除,或者书风堂的人出来做个解释!不行的话我可以贴出04年的原作已做对比"。那么在这里我回答一下:1、你的作品是08年的吧?这里笔误。2、作品对比我已做了,且实事求是,没有弄虚作假。3、今天整个就是个解释,这样行吗? 4、删除那个微博中我的作品这事我说了不算,需要@平面为墙雷志忠先生做主

  我与査鹏飞老师在私信里约定6月15日为最后期限,到时若仍然各持己见,那双方就各示证据在网上公开理论,相信江湖自有公道。但15日之前,不在公媒发声。直到我发此文前几个小时(2013-6-17日14:48时)我们才在私信中共同决定:网上个各抒己见吧,不打不成交,但希望就事论事,别伤和气。通过此事最终能成朋友而不是冤家对头。

  14、我真正有意见的是査老师的同学@李冠林LiGuanlin先生,你在6天里发了7个微博,6月15日一天就连发4博,且@那么些人进来。热心肠帮人没错,这次可真是好心帮了倒忙。想问下,这作品是你的吗?我是当事人之一,你有问过我一次吗?或者一次成功的@到我让我知道。或者真负责任你会找到我的,只需百度然后直接质问。人家査老师还没说我抄袭呢,您这儿捉什么急啊?现在想来那些话是否欠妥?望三思且引以为鉴。你一直武断的认为我是躲着不敢出来说话吧?所以声儿越来越大?各个时间节点我都有截屏为证并批注,若有需要可单独发给你。

  15、还有这个@广州平面设计师联盟,您这一转发讨伐可好(6月14日微博),2363位粉丝,真晕。至此,事态已不由当事人双方左右。

  16、最后想说:就像我在私信里给査老师说的那样,这个事件对于我来说已经是场灾难了,诸位看官高抬贵手,放王书风一条生路好走。本来就是一个小公司,还摊上这么大一事儿......

  17、最后一条:从来没有这么较真地分析过一个案例,即便是客户真金白金的需求。事关人品,我必须重视。我的门神的脑袋上顶着两个字,看过三思。



陕西书风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王书风 叩谢
2013-6-17
19:27:37

深圳数字作品备案中心



SZDC打造中国原创知识产权保护公共平台

  原创作品普遍存在“权利空白”导致容易遭遇侵权并难以维权。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实行“自动获得”的著作权制度,如果不能取得有法律效力的初始证据,“自动获得”实际上没有获得,作品呈“权利空白”状态,因此,如何弥补“权利空白”是一世界难题。美国政府1989年以“自动获得”代替注册制度之后,为避免出现“权利空白”,执行鼓励注册政策,但是,由于版权注册的费用高、时间长,仍然有大量作品裸露在“权利空白”之中得不到保护。

  深圳市政府、市知识产权局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以大胆创新的精神,推出具有深圳特色的数字作品备案系统。SZDC数字作品备案首创简约备案流程,不论何时何地,只需几分钟就可通过互联网备案,作品创作完毕即可取得有效证据,世界上首次将“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的法律规定付诸可行。

  例如:作者在2010年10月1日画完一幅画,根据法律规定作者从2010年10月1日起自动获得这幅画的著作权,过去要当天取得有效证明几乎是不可能的,假如第二天要把作品交给客户就只能是听天由命了。现在只要在SZDC数字作品备案中心申请备案,明确著作权归属,就可以放心使用作品,随时可以把作品拿去投稿、交易、展览……

  SZDC数字作品备案中心为全国原创者提供数字作品备案,已经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其无障碍服务、转让备案、作品管理、作品交易功能也是世界领先。


114
评论区(0)
正在加载评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