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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队伍标识征集启事

2010-09-08 3000 0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规划土地监察工作,落实深圳市政府大部制改革中确立的 “两级执法、多级管理、部门联动、共同责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规划土地监察新体制,充分体现我市规划土地监察队伍专业执法的新特征,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队伍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工作职责

  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队伍是按大部制机构改革要求设立,负责查处全市违法建筑违法用地和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确保“五线”管理的贯彻落实,即:耕地红线、水系蓝线、基础设施的黄线、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紫线和基本生态控制线(绿线)。

二、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1、寓意深刻,创意独特,能够反映时代精神与我市规划土地监察队伍“公正廉明、实干尽责、创新服务”的核心价值观及“责任、勇气、担当”执法理念,体现规划土地监察队伍“专业、公正、亲民”的特性。
2、设计新颖,图案简洁,便于制作,适宜作为对外宣传,以及进行执法活动的形象标识。
3、标识的设计用手绘或电子文稿均可。
4、应征作品应包括以下内容:标志图形、中文标准字、英文
标准字、标志图形和中英文标准字的组合规范、标准色彩系统、辅助色彩系统、两项的物料应用设计(重点突出标志在实际应用中的效果)及设计说明。

三、投稿方式及相关要求

1、参赛者可将作品邮寄或送达至主办方。主办方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园岭东路5号八角楼附楼综合科(收) 电话:0755-22652882。邮寄或送达投稿者须提供A4纸规格彩色稿。
2、通过Email上传作品。Email:szcw2005@tom.com
3、投稿请注明“ 标识设计”字样,并写清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
4、凡征集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由我局牵头,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
2、由评审小组对所有的征集稿件进行认真评选,提出若干建议方案。
3、对评审小组推荐方案报相关领导进行审议,作出最后决定。
4、对参与征集活动的作品进行评奖,对获奖推荐方案的参赛者给予奖励。
5、获奖作品奖励
一等奖1名:8000元(含税)
二等奖2名:5000元(含税)
三等奖6名:2000元(含税)

五、截止日期和评选结果公布日期

1、应征作品须在2010年10月10日之前交至我局。
2、评选结果预计于2010年11月底前公布。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我局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应征者承担后果。
2、我局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本次活动的获奖作品拥有权将归属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局。我局有权对所有获奖作品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


                        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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