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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四届公益广告大赛

2009-10-15 6274 0


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文明办、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联合主办、深圳广电集团具体承办的深圳市公益广告大赛,是深圳“创意十二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充分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提高社会道德水平,打造“设计之都”,推动深圳文化创意中心建设,促进城市人文精神建设等方面都有着积极和深远的意义。经研究,现将深圳市第四届公益广告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和谐社会   美好家园

题材范围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迎大运、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礼仪、廉政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社会公德、诚信守法等。

二、参赛细则

(一)作品分类

参赛作品分为平面、影视和广播三大类。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每件作品需填写详尽参赛表及参赛承诺函。

(二)参赛资格

所有关注公益事业、具备一定创新意识和素养的自然人或社团组织(下载:第四届公益广告大赛参赛表-承诺函.doc)。

(三)作品提交具体要求

1、平面作品选送要求

a)此次大赛平面作品均采用网上提交形式,无需打印作品,更环保。

b)网上投稿: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尺寸为A4297×210mm,存储格式为JPEGTIF(或TIF压缩),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CMYK模式,投稿作品每件文件大小不超过4M,多个文件的请使用压缩文件打包后(文件标题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以邮件方式提交szgy@szmg.com.cn,或发送至QQ4691320016436(请不要重复递交作品)。

c)参赛者需填写参赛报名表及参赛承诺函电子版,随作品一并打包以邮件方式发送。

2、影视作品选送要求

a)体裁不限,包括动漫在内的各种体裁皆可。

b)片长标准:15秒、30秒、60秒、90秒。

c)器材使用要求:专业摄像机或家庭数码摄像机皆可。

d)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需符合以下要求:以光盘DVD格式提供;像素要求为不少于720×576PIX;盘面填写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称。

e)参赛者需填写参赛报名表及参赛承诺函,随作品一并寄送。

3、广播作品选送要求

a)带长标准:15秒、30秒、60秒、90秒。

b)作品以光盘形式提交,盘面填写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称。

c)参赛者需填写参赛报名表及参赛承诺函,随作品一并寄送。

(四)投稿日期

200982020091110  

(五)评选方法和奖项设置

大赛由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分组评分,分为初评入围作品和终评获奖作品两个阶段。

奖项设置如下:

1、平面组奖项

一等奖1   奖金20000

二等奖3   奖金8000

三等奖10   奖金5000

最佳户外传播奖1  奖金5000

优秀奖10  颁发证书

2、影视组奖项

一等奖1   奖金20000

二等奖3   奖金8000

三等奖5   奖金5000

优秀奖5  颁发证书

3、广播组奖项

一等奖1   奖金20000

二等奖3   奖金8000

三等奖5   奖金5000

优秀奖5  颁发证书

(以上奖金含税)

特别提示凡是主题鲜明、设计新颖、适合在户外发布的获奖公益广告作品,组委会对作者本人颁发奖金和证书外,还将择机对其作品以署名的方式在市内各户外媒体广泛发布,为获奖者提高知名度;同时,所有获奖者均有机会获得与设计界的权威专家、学者进行座谈,为广大设计新人提供更高的交流、学习平台。

(六)投稿须知

1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关大赛的详细资料可登陆深圳广电集团网站(www.szmg.com.cn)以及深圳新闻网站(www.sznews.com)查询。

2、著作权归属

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所有参赛作品须填写详尽的参赛表以及参赛承诺函(可在大赛网站下载)。

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无偿拥有展览、发布和出版的使用权。组委会有权将获奖作品免费提供给国家公益事业部门使用。

3、凡来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主办单位 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文明办、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承办单位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协办单位 深圳报业集团  深圳新闻网

支持单位 深圳市亚洲铜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GETTYIMAGES
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
             
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支持媒体 《360度》杂志

设计在线

         中国设计之窗

         视觉中国

作品寄至 深圳市第四届公益广告大赛 组委会收

    址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一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大厦总编办  邮编:518026 

网上提交http://gongyi.szmg.com.cn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小姐、小姐  0755-883107780755-88310457(影视、广播类)

小姐、小姐  0755-820305500755-82030512(平面设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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