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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3家企业抄袭德国客车设计被判赔2116万

2009-01-21 4123 0




  认为江苏盐城中威客车公司(简称中威客车公司)等3家中国公司生产销售的大客车“抄袭”了自家客车的外观设计,德国尼欧普兰汽车公司将其告上法院,索赔4000余万。记者昨天获悉,市一中院一审判决中方3公司赔偿德国公司2116万余元。

  德国尼欧普兰汽车有限公司起诉称,2005年,他们生产销售了“欧洲星航线”系列客车并享有专利。

  次年该公司就发现,中威客车公司、中大工业集团公司生产和销售的A9系列客车涉嫌侵权。在北京地区,该系列客车由北京中通星华汽车销售公司对外销售。

  法庭审理时,德国尼欧普兰公司认为,该系列客车已经侵犯了“欧洲星航线”客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他们要求上述3家被告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涉案侵权产品,两家生产商则连带赔偿自己4000万元经济损失。此前,为了打这起官司,尼欧普兰公司特地斥资近百万元购买了一辆被告生产的客车,递交法庭,作为证据。

  被告生产商中威公司认为,被指侵权的产品外观,由该公司自主开发,并未构成侵权。而销售商中通公司则称,他们作为销售商,无法确认商品是否侵权。

  最终,通过对比中威公司制造的A9系列客车与“欧洲星航线”客车的外观,法院认为,两者有着众多相同的设计,而这些设计基本构成了客车的整体外观。虽然少部分设计上存在一定差异,但这些差异都属于局部细微差异,对于客车产品整体外观的视觉效果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据此,市一中院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属于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北京中通星华汽车销售公司应立即停止销售涉案客车;中威客车公司、中大工业集团公司应停止制造该侵权客车,并共同赔偿原告2000万元经济损失及116万元诉讼合理支出。作者: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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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

  中新网10月20日电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昨天,德国客车制造商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宣布,将就其产品设计专利受抄袭一事起诉江苏中大集团,后者制造、销售的中大A9客车涉嫌抄袭原告一款具有代表性的“星航线”客车外观设计。公司因此蒙受经济损失。
 
  在起诉书中,尼奥普兰要求被告停止生产、销售中大A9客车,同时根据国际上此类案件的标准额进行合理赔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6年9月26日受理此案。(张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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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指责中国车“盗版” 称外观设计全是抄袭
德国smart汽车



  德国人的目光好像一直在紧紧盯着中国车。先是去年全德汽车俱乐部称刚刚登陆欧洲的中国陆风越野车是“20年以来所做测试中质量最差的车”,今年在“欧盟指责中国仿造法拉利”事件中,德国媒体也表现得十分“积极”。然而,这两项指责最终都被证明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最近,德国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又将中国车送上了法庭,称这款车的外观设计完全仿冒自其名下的Smart汽车。

和Smart并不相同

  据德国《世界报》报道,目前在中国的汽车市场上出现了酷似Smart的仿制车型,甚至在英国和匈牙利也已有了这种车的样品。据德新社消息,Smart的车迷们几个星期前就已经开始在网上互相传阅这“中国拷贝”的图片。Smart的生产商——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的一位新闻发言人指出,Smart的设计专利在很多国家都受到法律保护,其中也包括中国。为此,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已派律师进行调查,并准备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

  《世界报》称,中国这款名为“城市精灵”的车是由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苏州子公司所有。“我们的车就是针对欧洲市场研制的,”这家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先生在接受德国《汽车画报》的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没有预料到会和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发生冲突。”他表示,这两款车有很大的不同,“前脸和后备箱的地方都不一样,后备箱的锁和连接原理也不同,而最大的差别就在于,中国的城市精灵不是由汽油或柴油驱动,而是电力驱动的。”据介绍,这款车连续行驶距离可达100公里,最高时速可达55公里。2007年该公司准备以4200欧元的价格将此产品推向欧洲市场。


价格将很有竞争力

  Smart是德国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旗下的一款小型汽车,上市已经近8年。虽然这款车凭其时尚的外形深受人们喜爱,但是由于售价昂贵,多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希望明年能够实现扭亏为盈。中国的城市精灵如果进军欧洲,比Smart便宜得多的价格显然很有竞争力,这让戴姆勒-克莱斯勒焦急不已。

  但是,这来自中国的城市精灵是否真能全面打进欧洲市场,还是个问题。耶那大学的商标权专家、福克尔·叶尼希教授说,这款车在边境上就有可能被海关扣押查封,而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也在要求中国的生产商全面停产。 

德国媒体又大做文章

  这则消息一经公布,立即引起了德国人的广泛关注。自由民主党的经济专家、国会议员海纳尔·布鲁德勒说:“中国人如此大胆地拷贝德国的技术,实在不可思议”。德国《企业家杂志》称,Smart并不是第一例被中国公司“盗版”的车,几年前,中国还模仿了奔驰一款车型的外观设计。中国的磁悬浮列车技术更是一再被提及,德国人一直认为中国剽窃了他们的技术。更有媒体借此大做文章,称在德国每年因盗版产品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达到300亿欧元,而中国要对此承担主要责任。

  也有媒体认为,这款城市精灵究竟是不是“盗版”了Smart汽车还有待最终的判决,在斯图加特检察院得出调查结论前,不该匆匆定罪。德新社还特别举例说,9月中旬,中国警方刚刚销毁了大约1300万件盗版产品,其中包括电影、CD唱片和软件等。这表明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正在作出很大的努力,成就也有目共睹。《法兰克福报》认为,中国已经意识到盗版问题阻碍了企业的自主创新,因此开始自发地保护知识产权,这比外界不断施压有用得多。(驻德国特约记者 林中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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