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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设计领张“出生证” 数字设计作品备案系统文博会推出

2008-03-21 11900 0

        家具设计师徐明从国外回来,其家具设计风格深得市场认可。然而,令他头疼的是,新创意设计刚一面世,很快就被他人仿冒。而要去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通常需要10个月时间。在这段时间,仿冒者已层出不穷。

         如何使创意者的成果从一开始就受到保护,为创意内容和拥有创意的时间提供一份证据?这是“中国设计之窗”总编冯家敏一直以来研发的课题。这不,他正准备着在今年文博会上推出他的最新成果——“数字设计作品备案系统”(www.szdc.org)。3月11日,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在给他的批复中肯定了这一成果,并表示要将他的开发成果纳入全市统一的版权管理与应用服务系统之中,作为综合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予以集成和推广使用”。

        已出台的《深圳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办法》被认为的一大创新在于,鼓励平面设计作品进行登记或备案,为权利人保护版权提供初步证据。该办法第九条规定,“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尽快建立作品版权备案系统,对平面设计作品等进行备案管理。”

        为什么备案如此被强调?法律界人士解释,版权自作品完成即自动取得,而如何证明作品完成的时间是解决版权纠纷最为关键的问题,无论纠纷最终选择调解,还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都需要提供能够客观证明作品创作完成时间的证据。

        由最初代理杨晨曦侵权之诉继尔陷入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懈钻研,冯家敏认为,设计作品最常见的版权纠纷有抄袭、未经许可非法使用等等,解决这些纠纷首先必须确认作品的创作完成时间,在司法实践中,作者往往难以提供能够被法庭采信的证据,导致纠纷得不到公平合理的解决;作品进行备案后,将有利于作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无独有偶,上海从今年1月1日开始全面展开一项被称作“创意信封”的登记备案工作,旨在为创意设计内容的时间性、真实性提供来自官方的权威证据。“创意信封”是由上海知识产权局特制的连体“双胞胎”信封,申请备案人将自己的设计图一式两份封入,上海知识产权局收到后将在信封上加盖骑缝章,标注收案时间,并留一封存档、一封返还申请人。

        冯家敏认为自己的“数字设计作品备案系统”更为方便快捷,他的备案系统已在网上测试运行,至今已有数十例设计作品领取了“电子出生证书”。来自一家企业形象策划公司的王红霞从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已给自己的8件设计作品注册备案。王红霞说,现在这是个“学习”的社会,学习别人也被别人学习,侵权已成普遍现象,自我保护应该成为设计师的一种常识,冯家敏的电子备案系统对她来说是种尝试,也是目前仅有的选择。



备案作品的“电子出生证”---备案电子证书

         能在网上进行数字备案的作品分为三大类,设计作品、摄影作品、美术作品,冯家敏给记者演示备案流程,用户注册后需要验证身份,这一过程通过公安部数据库身份信息的对比核查,通过后提交作品,必须承诺作品原创,提交的作品可选择公开与否,不公开则只对本人开放(记者看到所有已备案的作品几乎都选择了隐藏),然后获取备案号,备案号与时间紧密相关,采用了与国家标准时间同步的技术。

        这一备案系统在网上郑重提示:请在创作完成后的第一时间内,在作品交与客户或公开发表之前将作品备案,可以得到最佳的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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