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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创意文化广场定位策划与运营管理方案征集

2006-11-22 2185 0

由政府投资兴建的罗湖创意文化广场(以下简称“广场”)将于2006年11月底竣工。广场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南极路东侧,总建筑面积5593平方米。现就广场的定位策划与运营管理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方案。欢迎具有丰富经验、有意参与运营管理的公司提出方案。
一、广场各部分参数(以下数字仅供参考,以竣工后的实际尺寸为准)。
1、地下层
(1)展厅一:168平方米
(2)展厅二:306平方米
(3)咖啡吧:50平方米
(4)报告厅:400平方米(150座)
(5)停车场:72个停车位(2393平方米)
(6)电梯:1个
(7)男女卫生间:各5个
(8)操作间、水泵房、水池等:270平方米
2、地上一层
(1)门厅:178平方米
(2)办公室:50平方米
(3)洗手间:30平方米
(4)停车场门卫室、休息室、消防值班室:36平方米
3、地上二层
(1)展厅三:115平方米
(2)展厅四:110平方米
(3)精品店:64平方米
(4)书吧:191平方米
4、前展厅:170平方米
5、观景台:220平方米
6、休闲广场:2800平方米
二、方案内容
1、广场的定位及策划。须突出创意文化的主题,体现公益性、文化性、艺术性和安全性等原则。
2、广场的运营与管理。提出广场运营的总体思路以及具体的运作方式。
三、运营理念
1、公益性。以社会效益为主,体现“保本经营,微利运作”的运营方针。
2、文化性 。让市民在此得到知识性的休闲,文化性的享受。
3、艺术性。①在保持高雅、健康品味的同时,使广场成为更富有吸引力、贴近生活、符合多种品味的大众化群众性艺术活动的阵地,成为一个生动的城市生活舞台、一个公众触摸艺术的平台;②通过合理的项目设置,让人们步入广场时能感受到浓郁的艺术氛围,享受到美学的熏陶,接受到良好的现代艺术培训和教育。使每一个空间、每一个角落都成为艺术的符号,把不同的内容和艺术形式揉合成为一个和谐的艺术整体。
4、安全性。广场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以保证公众的安全为前提。
四、其他要求或说明
1、广场的功能设置经营接受罗湖区文化部门的业务指导。
2、经营管理方须优先满足区委、区政府使用广场的需要,配合区委、区政府开展各项专题活动。每月举办各种不同类型的创意文化活动:①创意设计类展。如:珠宝、钟表、服装等工业产品创意设计展示等;②主题艺术类展。如:摄影、书法、美术展等;③民间艺术类展。④作品类展。如:大师作品、本土作家作品、优秀群众作品展等。
3、广场是创意文化的展示平台。经营管理方应严格遵循广场使用的公益性、文化性、艺术性和安全性等原则,在遵循上述原则及保持广场原有格局的基础上,可依法开展其他合理的、有偿的、与广场文化相关的艺术和创意文化活动,通过以“商”养“文”,维持广场的正常运作。
4、广场第二层设有191平方米的书吧,经营管理方须引进国际知名品牌书店的经营风格。
5、报告厅可举办与艺术、文化等相关的各类报告和讲座;电影名作、名片欣赏;室内音乐及小型音乐会、独唱音乐会等。
6、经营管理方承担广场电梯、空调、照明、消防、绿化等全部室内外配套设施的使用与维护,并负责广场保安和卫生保洁等工作。
7、有意参与广场经营管理的单位,可根据广场的功能和使用要求,自行对广场的经营管理可能带来的收入和成本作出匡算,明确提出经营管理收益的分配方案。
8、经营管理方必须是在深圳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有预交40万元承诺保证金的能力。
9、运营管理方须拥有一批从事文化创意的专业人才,其中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才不少于3名,并有组织、策划大型文化活动的经历和经验。
10、运营管理方须诚实守信,在工商、税务等部门无不良记录。
上述方案请于12月20日前提交至深圳市文锦中路罗湖区委大楼2101室(提交打印件2份,并附电子版磁盘)。经审核入选前3名的方案,将分别给予1万元、5千元和3千元的奖励(方案入选者如一并获得广场的运营管理权,则不享受此项奖励)。
征集单位:罗湖区贸易工业局
联 系 人:温添益 刘美姣
联系电话:25666629   25666610 13322981080
电子邮箱:wty_01@163.com  cindyliu509@yahoo.com.cn


注:初定12月5日召开项目发布会,请有意参加此次活动的单位于12月1日前报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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