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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金色罗湖,消费天堂”主题活动导语、标识的启事

2006-06-12 19580 0

  罗湖是深圳最早的建成区和商业中心。各类商业网点(商场、酒店、酒楼、娱乐、休闲健身等)近三万家,是全市商业网点最密集、业种业态最齐备的商业中心区。罗湖毗邻香港,拥有全国最大的陆路口岸—罗湖口岸,日均过境旅客30万人次,历来是境内外来深圳消费的首选之地。

  为了给广大消费者营造更舒适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罗湖作为全市商业中心的形象,罗湖区人民政府与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深圳市旅游管理局和深圳商报共同举办以“消费在罗湖”为主题的“金色罗湖,消费天堂”大型推广活动。为此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活动的广告导语和标识。

  1、征集活动时间:2005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2、要求:作品必须反应罗湖的特点和优势,广告导语优美上口,且表述准确、直观。标识须体现时代特征、特区特色和罗湖特点。
  作品以A4页幅制作,右下角注明创作者真实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并另附创意阐述。
  应征作品请寄: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108室,并于信封注明“应征作品”字样。或以电子文档发送至shen2108@szlh.gov.cn。
  3、评选办法:参选作品由组委会初选,对入围作品由专家团进行评定,评出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2000元。

  获奖作品所有权归罗湖区人民政府所有。
  咨询电话:0755-25666616,传真:0755-25666603
  联系人:郭桂林 沈 彦


                         “消费在罗湖”活动组委会
                         罗湖区经济贸易局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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