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是件奇妙的事物,它有着潜在的、比今天更宽广的应用范围。历史上“设计”这个术语的含义比它的实际应用要广泛得多——在William Blake关于上帝对人类生活的设计言论中就有关于这些的论述,因此更广泛的应用设计就是有价值的尝试。随着经济活动越来越为服务所导向,商业在与其对象的关系中也开始拥有产品性质。他们之间的交互逐渐趋向细致和复杂,这就需要来自设计的方面的更多关注。在这样的情况下,设计过程便成为商业计划和组织计划中颇具价值的工具,自身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设计所服务的对象以及客户对于设计过程提出的外在要求与限制,赋予它目的性的特点。相对而言,即使当艺术面对某个客户时,也不具备这种特定的目的性。就像Orson Welles的评论中所说的那样,“对艺术带来很大限制的因素就是没有限制”,而设计的很多乐趣则来自于需要在项目要求的范围内为客户解决问题。
对于用户来说,设计的目标就是带来“成功且令人满意的体验”就像Lauralee Alben提出的程式:成功就是使用户能够高效的完成任务,令人满意是指这一过程是愉快的,而不仅仅是满足功能性的要求,这种愉快可以表现为美好的、诗意的或则是趣味的。往往令人满意的设计方案总是以那些以整体使用体验而著称,而不仅仅限于能够完成它所支持的设计功能。我们必须确认自己在考虑大众的使用时没有管窥一斑。对整体使用过程的全面思考和定位对于确定一些表面的核心的客户体验十分有价值,而后者对于用户体验有着重要的影响。
说了这么多仅仅是我个人对设计的拙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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